Note(s) :
1) 《段注本》注:“籒文作「
𦳕」”。在芥字之前注:“左文五十三。重二大篆从茻”,又注:“在左之字五十三皆小篆從艸,大篆從茻。如芥作𦲈,葱作𧁗。餘同”。
2) 《說文》不錄「
皁」字。
3) 《玉篇》「
草」“七老切。同艸,《說文》音皁,草斗櫟”。「
艸」見
#240。
4) 《集韻》「
𦳱」“在早切。《說文》𦳱斗,櫟實也。隷作草、𦯑。通作皁”。
5) 《玉篇》「
皁」、「
皂」“才老切,色黑也”。
6) 《廣韻》「
𦯑」“昨早切。草斗,櫟子"。
7) 亦作「
𦳕」、「
𦳕」、「
𦯑」、「
皁」、「
皂」